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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委组织部 日期:2016-05-18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6〕24号)要求,2016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组织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将大兴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大兴区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远郊区县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2016年应结题的申报人,可以在提交结题申请后,申请新的项目资助)。

2.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1)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2)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员所申报项目应与北京市重点发展行业或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密切相关,或其专业成果可在京津冀地区转化应用。

(3)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着眼于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评选程序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的评选程序包括申请、归口推荐、评审、公示审定等环节。在归口推荐环节,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需通过区委组织部进行推荐;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进行推荐(具体申报要求及程序请咨询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

三、网上申请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个人、团队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注册、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区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一)申请

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人、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带头人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关于青年拔尖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部署,分别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信息”“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信息”。

2014年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应于2016年结题的,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

个人和团队网上填写新申请和结题信息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6月3日

(二)审核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新申请或结题项目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初审合格后提交区委组织部进行复审,由区委组织部将复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市委组织部进行终审。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填报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所在单位根据隶属关系,需将初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三家归口推荐单位进行终审。其中:申报青年拔尖个人自然科学类项目的,高校提交市教委终审,其他单位提交市科委终审;申报青年拔尖个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项目的,高校提交市教委终审,其他市属国有宣传文化单位提交市委宣传部终审;申报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的,高校提交市教委终审,其他单位提交市科委终审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材料

1.已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应于2016年结题的,需提交《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需要登录申报系统打印,一式二份)、项目总结(2000字以内)。

2.已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在2016年还处于项目进行中的,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阶段性成果说明。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6年6月27日前报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区政府办公楼722房间)。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需要提交的项目信息表在公示审定后登录申报系统打印,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报材料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后,申报个人、团队所在单位需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2016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新申请人员一览表》、《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请表》、《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请表》(需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加盖相应单位公章)逐级报送相应归口推荐单位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联系方式

1.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政策咨询

联系人:高  岩  区委组织部  电话:61298632

2.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政策咨询

联系人:万  晨  市委宣传部  电话:63088469

纪奇明  市教委  电话:66074308

黄  峥  市科委  电话:82002898

3.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61137688-0(北大软件)

客服QQ800048345

 

附件: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6〕24号)


相关附件:
· 附件:京组通〔2016〕24号 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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